漆霧絮凝劑AB劑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
一、使用方法
- 投加順序與位置
- A劑(破粘劑):
- 投加位置:循環水系統前端(如水簾柜進水口、循環水泵口)。
- 作用:分解漆霧顆粒的粘性,防止其附著在管道和設備上。
- 投加量:
- 常規用量:按廢水量的 0.1%-0.3% 投加(如1噸廢水加1-3kg A劑)。
- 動態調整:根據噴漆量、循環水量及水質變化調整。例如:
- 水性漆廢水:按噴漆量的 15%-20% 投加AB劑。
- 油性漆廢水:因粘度較高,用量可增至 0.3%-0.5%。
- 攪拌要求:快速攪拌(100-150轉/分鐘)5-10分鐘,確保A劑與漆霧充分接觸。
- B劑(絮凝上浮劑):
- 投加位置:A劑作用 5-30分鐘 后,在回水口或出水口投加。
- 作用:將分散的漆霧顆粒凝聚成大絮體,便于上浮分離。
- 投加量:
- 與A劑比例為 1:1~1:1.2(如1kg A劑配1.2kg B劑)。
- 動態調整:根據實際絮凝效果補充投加。
- 攪拌要求:低速攪拌(30-50轉/分鐘)10-15分鐘,避免破壞絮體。
- A劑(破粘劑):
- 操作時間控制
- B劑加入后,漆渣通常在 10-30分鐘 內上浮至水面。
- 處理后廢水需靜置 1-2小時,使絮體充分沉降。上層清液可回用或進入深度處理(如過濾、消毒),底部污泥需脫水后按環保要求處置。
- 水質監測與調整
- pH值:每日檢測循環水pH值,保持 7.5-8.5。若水質呈酸性,需投加片堿調節。
- 其他指標:定期檢測電導度、SS值(懸浮物濃度),水質惡化時需換水并清洗水槽。
二、注意事項
- 安全防護
- 個人防護:操作時佩戴防護眼鏡、耐化學品腐蝕手套(如丁腈手套)和長袖工作服,避免藥劑接觸皮膚或眼睛。
- 應急處理:
- 皮膚接觸: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接觸部位。
- 眼睛接觸:用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,并盡快就醫。
- 泄漏處理:立即清理泄漏藥劑,防止污染土壤和水體。
- 儲存條件
- 分開存放:A劑和B劑需分開儲存,避免混合后發生化學反應導致失效或危險。
- 環境要求:
- 通風良好:防止有害氣體積聚。
- 陰涼干燥:避免陽光直射和高溫,遠離火源和熱源(某些成分可能易燃或受熱分解)。
- 溶解與攪拌要求
- 溶解用水:使用干凈、軟化處理的水,避免硬水中的鈣、鎂離子影響藥劑性能。
- A劑溶解:
- 溶解比例:1%-5%,攪拌15-30分鐘,避免劇烈攪拌產生過多泡沫。
- B劑溶解:
- 溶解比例:0.1%-0.3%,水溫控制在20-30℃。
- 攪拌時間:30-45分鐘,形成均勻溶液,避免分子鏈斷裂。
- 設備維護與操作規范
- 定期檢查:檢查加藥泵、攪拌器運行狀態,確保投加精度和混合效果。
- 嚴禁顛倒順序:A劑和B劑必須按順序投加,嚴禁同時投加或顛倒順序,否則嚴重影響處理效果。
- 污泥處理:脫水后的污泥需按環保要求處置(如填埋、焚燒),避免二次污染。
- 環保與合規性
- 包裝材料處理:使用過的塑料桶、包裝袋等需回收或妥善處理,聯系供應商或專業回收機構,避免隨意丟棄污染環境。
- 合規排放:處理后的廢水需符合當地環保標準,確保達標排放或回用。